TEST
檢驗項目
檢驗項目類表
檢驗項目名稱
Glucose
中文名稱
血液葡萄糖
健保項目代碼
09005C,09140C(餐後)
健保點數
50
檢體採集方式
1. 血清或血漿0.5mL
2. 飯前血糖應須空腹8~10小時,飯後兩小時血糖,則必須是在進食後2小時(±5分鐘)採檢。
採檢容器
操作時間
每日
報告時效
每日
分析方法
Roche Cobas 8000 (c702)
檢驗單位
新隆醫事檢驗所
生物參考區間
空腹血糖70-100 mg/dL;飯後2小時血糖75-130mg/dL
檢驗異常值:≦50 mg/dL;≧600 mg/dL
臨床意義
血糖測定最常使用於糖尿病及其相關疾病之追蹤治療。血糖檢查通常可分為飯前血糖及飯後血糖二種。糖尿病的前期表現為「葡萄糖耐受性不佳」,即空腹時的血糖值雖表現正常,但飯後的血糖值隨即出現異常,此為即為罹患糖尿病的高危險群。而血糖值低於50mg/dl時,被認定為低血糖症。在血糖的測定方面,居家用的血糖機通常是測定末梢微血管的血糖,而測定靜脈血之血糖,二者差異為全血比靜脈血低15%,但通常以靜脈血之血糖較能反應立即狀態。
血糖值通常要超過180mg/dl才會在尿中出現糖分反應,且血糖與尿糖不一定存在平行的關係。有時血糖值在200mg/dl以上,尿糖為陰性;或是血糖值並不高,尿糖卻出現陽性等,此種現象在臨床上時有所聞。
血糖上升除了和糖尿病有關外,也可能和胰臟炎、下視丘或甲狀腺功能不足、腎衰竭、肝臟疾病有關。然而血糖過低時,可能和飢餓過久、胰島腺瘤、胰島素誘發之低血糖、癌症等有關。血糖檢體的處理要特別注意,未迅速與血球分離的血清,或未添加NaF抗凝劑的全血,其血糖值會以每小時5%左右的速度下降。
注意事項
若使用血清應儘速與血球分離,且避免溶血。